認識障殘人士

視障

視障

可能是先天性的,也可能是由於意外、年老、眼疾或其他疾病所引致。較常見的眼疾包括白內障、青光眼、糖尿性眼底病變和其他視網膜及眼角膜疾病。一般來說,視障者的觸覺和聽覺遠比一般人士敏銳。

(1)完全失明—沒有視覺功能,即對光線沒有感覺。

(2)低視能
嚴重低視能—視覺敏銳度(指視力較佳的眼睛戴上矯正眼鏡後的視力)為6/120或更差,或視野縮窄,最闊的視野直徑對向20度或以下角弦(不論視覺敏銳度如何);

中度低視能—視覺敏銳度為6/60或更差,但未達6/120;

輕度低視能—視覺敏銳度為6/18或更差,但未達6/60;

他們日常主要的輔助工具如下:

— 點字、發聲儀器

— 語音系統

— 顯示放大的電腦系統

— 弱視者輔助手杖

— 引導徑、引路磚

— 導盲犬

相處之道:

  • 與他們談話時,請先說出自己的姓名,使他們容易辨認。若要離去,請清楚告訴他們, 不然他們不知你離去而繼續說話,便產生尷尬;
  • 如引領他們坐下時,可把他們的手放在椅背或椅面,他們便會自己坐下。另外,向他們指示方位時,應清楚說明是左或右邊,避免說「這邊」、「那邊」,使他們無所適從;
  • 與他們同行,可讓他們扶著你的臂膀,他們便可憑你的動作而知道走平路或上、下樓梯;
  • 盡量以時鐘方式,來表達方向和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