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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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馬鞍山綜合家庭服務中心 【網址】

地址:恆康街2號香港恆康街2號新界馬鞍山耀安邨耀欣樓
地區類別管理分司電話
沙田區社會服務機構社會福利署2691 6499

恆康街2號香港恆康街2號新界馬鞍山耀安邨耀欣樓的 Google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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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設施
通道

位置 : 面向耀安商場,中心入口。
面向耀安商場,中心入口。
描述 :
通道是一條斜道,闊度大於1.05米,斜度不高,兩邊設有扶手,斜道頂設有一道兩扇對開玻璃推拉門,單扇門開啟後的淨闊度不少於800毫米,門前有觸覺警告帶,門後設有觸覺警告帶,並有觸覺引路帶,由門後引導至詢問處和暢通易達洗手間前。門前警告帶之前鋪錯,經本會跟進後於2019年10月糾正。
設施標準
  • [合標準] 從公眾街道直接前往建築物入口
  • [合標準] 闊1.05米以上
  • [合標準] 沿途沒有障礙物
  • [合標準] 設有觸覺引路帶
扶手

位置 : 位於中心入口前斜道的兩邊。
位於中心入口前斜道的兩邊。
描述 :
管狀不銹鋼結構,分別固定在兩邊的水泥壆上,扶手的直徑和高度適中,頂、底兩端設有平行地面延伸 0.3 米,設有方向顯示的觸覺點字和凸字資料標誌。
設施標準
  • [合標準] 安裝堅固,可以支持身體重量。
  • [合標準] 離牆壁30至50亳米
  • [合標準] 管狀或扁條狀,方便手握。
  • [合標準] 直徑闊32至50毫米
  • [合標準] 底頂兩端需平行地面,長度最少0.3米。
  • [合標準] 高度為0.85米至0.95米之間
  • [合標準] 底頂兩端有方向及樓層顯示的觸覺點字或凸字資料標誌
  • [不合標準] 與牆壁顏色對比鮮明
暢通易達廁所

位置 : 位於中心內
位於中心內
描述 :
不分性別,門上貼有觸覺點字的暢通易達標誌牌,門淨闊720毫米,門內、外有手柄,門鎖緊急時可從外面打開。廁所內面積尚可,水箱沖水掣在闊邊,可單手操作,洗手盆水龍頭為槓桿式,廁格內設有L型扶手,另一邊設摺合扶手,安裝位置離水箱中心點 400毫米,放下時離地高 0.75米,附有使用說明。緊急叫喚鐘按鈕位於摺合扶手下,沒有「緊急叫喚」通告牌。經本會跟進後,改為趟門,淨闊度800毫米,各項設施均改善。
設施標準
  • [合標準] 提供的廁格是男女均可使用、無分性別的,或
  • [合標準] 輪椅使用者可以抵達廁格
  • [合標準] 廁格面積為1.5米乘1.75米以上
  • [合標準] 座廁高度在0.38米至0.45米之間
  • [合標準] 座廁須有背靠,坐板不得由彈簧開動。
  • [合標準] 座廁沖水掣高度為0.6至1.05米之間
  • [合標準] 座廁沖水掣可單手操作,手動或自動均可。
  • [合標準] 洗手盆不高過0.75米,盆底有0.55米的淨空間。
  • [合標準] 洗手盆水龍頭為自動式或槓桿式控制
  • [合標準] 廁格內設有2條扶手,1條呈L型。
  • [合標準] 另一邊摺合扶手,放下時高度在0.725至0.75米之間。
  • [合標準] 摺合扶手須設有使用說明通告,附有中、英、凸字及點字使用說明。
  • [合標準] 門可單手開關,緊急時可以從外面開關,門把高0.9至1.05米。
  • [合標準] 廁所門有觸覺點字或凸字標誌,顯示男廁或女廁;標誌離地0.9米至1.5米間。
  • [合標準] 緊急叫喚鐘顯示燈,設在廁所外當眼處或者保安控制室。
  • [合標準] 緊急叫喚鐘是使用防水啟動按鈕
  • [合標準] 叫喚鐘按鈕安裝在適當位置,使所有用者都能用到。
  • [合標準] 叫喚鐘按鈕安裝在廁格內鄰近L扶手一邊,位置高0.6至0.65米之間。
  • [合標準] 叫喚鐘按鈕旁附有中英文「緊急叫喚」通告牌
  • [不合標準] 每一層均有1個廁格
  • [不合標準] 提供的廁格是在男廁1格、女廁1格。
  • [不合標準] 門內及門外各有1條扶手,高度0.725至0.75米。
  • [不合標準] 男廁內的尿斗,其中有一個有0.8乘1.5米活動面積。
  • [不合標準] 同上、尿斗前緣高度不高過0.4米。
  • [不合標準] 同上、尿斗旁邊裝有高1.2米、長0.6米的垂直扶手。
火警警報系統(視像警報)

位置 : 位於中心內的多處牆壁上
位於中心內的多處牆壁上
描述 :
火警警報系統設有聲音訊號和視像訊號裝置,安裝在顯眼位置,火警發動掣的高度低於1.2米。
設施標準
  • [合標準] 火警警報系統包括聲音及視像訊號
  • [合標準] 視像警報訊號,備有紅色閃燈,並以中英文標示“Fire Alarm 火警”的字樣,有關字樣須另寫於在視像警報訊號附近的固定指示牌上或刻在訊號燈罩上。
  • [合標準] 安裝在顯眼位置
  • [合標準] 火警發佈點或發動掣高度不高過1.2米
詢問處 /服務櫃台

位置 : 位於中心大堂內
位於中心大堂內
描述 :
高低櫃台並列,位置容易辨認及找到,設有低櫃台為輪椅人士提供服務,櫃台下有足夠放置腳部的空間,設有聽覺輔助系統,有觸覺引路帶引導至台前。但櫃檯前放有盆栽,櫃面有雜物。經本會跟進後已改善。
設施標準
  • [合標準] 位置容易辨認及找到
  • [合標準] 有櫃台服務輪椅人士
  • [合標準] 服務輪椅人士的櫃台有0.75米闊、0.75米高。
  • [合標準] 櫃台下有放置腳部的空間,深度起碼0.4米,高度0.68米以上。
  • [合標準] 最少要有一台服務櫃台裝置聽覺輔助系統
觸覺引路設施

位置 : 位於中心內
位於中心內
描述 :
金屬質地觸覺引路帶,由入口玻璃門內引導至詢問處前,改為黃色觸覺引路帶引導至暢通易達洗手間前。
設施標準
  • [合標準] 至暢通易達廁所
  • [合標準] 至詢問處/服務櫃台
  • [不合標準] 至大門口
  • [不合標準] 至升降機
  • [不合標準] 至觸覺點字及凸字地圖
  • [不合標準] 至上落樓梯/行人自動電梯
斜道

位置 : 位於中心入口前
位於中心入口前
描述 :
闊度大於1.05米,斜度不超過1:12,兩邊設扶手,頂、底兩端設有觸覺警告帶。頂端因受環境限制,之前有部分觸覺警告帶貼近玻璃門,當門往外開啟時會壓住警告帶,經本會跟進後,已將右邊玻璃門前的警告帶拆除。
設施標準
  • [合標準] 闊1.05米以上
  • [合標準] 斜度不超過1:12
  • [合標準] 頂部及底部均有1.5米乘1.5米的平面
  • [合標準] 兩旁須安裝扶手
  • [合標準] 頂底兩端設有觸覺警告帶
  • [合標準] 旁邊牆壁2米高內無凸出物件
  • [不合標準] 牆壁與地板有明顯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