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搜尋

  • 已調查場地項目36006
  • 已調查無障礙設施150277

土地審裁處 【網址】

地址:九龍佐敦加士居道38號
地區類別管理分司電話
油尖旺區社會服務機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及司法機構27713034

九龍佐敦加士居道38號的 Google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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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設施
通道

位置 : 建築物出入口
建築物出入口
描述 :
出入口前設有兩級梯級,側邊有一條斜道。梯級一邊設有扶手,底頂無觸覺警告帶;斜道的兩邊設有扶手,底頂有觸覺警告帶。建築物出入口設有兩扇往外開啟並固定的木門。經本會跟進後,斜道底部於2021年3月鋪設觸覺引路帶,連接至加士居道梯級入口的頂端;建築物出入口內,也有觸覺引路帶引導至辦事窗口前。
設施標準
  • [合標準] 從公眾街道直接前往建築物入口
  • [合標準] 闊1.05米以上
  • [合標準] 沿途沒有障礙物
  • [合標準] 設有觸覺引路帶
通道

位置 : 面向加士居道,連接加士居道行人路的出入口。
面向加士居道,連接加士居道行人路的出入口。
描述 :
此為土地審裁處的外入口,因地勢關係,建築物位置較高,故入口設有左右兩邊對稱的梯級,梯級至頂部平台匯合,連接往上的一段梯級至建築物前的平台,這段梯級頂部設有兩扇黑色對開鐵柵,辦公期間鐵柵開啟並固定。經本會跟進,於2021年3月,於梯級底頂和平台鋪設觸覺警告帶;於梯級最頂處平台鋪設觸覺引路帶,引導至建築物入口前的斜道底部。
設施標準
  • [合標準] 從公眾街道直接前往建築物入口
  • [合標準] 闊1.05米以上
  • [合標準] 沿途沒有障礙物
  • [合標準] 設有觸覺引路帶
梯級與樓梯

位置 : 位於連接加士居道行人路的場地前門
位於連接加士居道行人路的場地前門
描述 :
梯級是左右兩邊對稱,離行人路先有1級踏板,往上再有兩段,段之間有寬闊平台,至頂部平台後,左右兩邊的梯級匯合,再往上經過1段10級踏板至建築物門前平台。所有梯級兩邊均有扶手,底頂和平台是經本會跟進後鋪設的觸覺警告帶。
設施標準
  • [合標準] 踏板闊度225亳米以上,豎板高度175亳米以下。
  • [合標準] 每段階梯不超過16級梯級
  • [合標準] 兩旁須安裝扶手
  • [合標準] 頂部、底部及平台設有觸覺警告帶。
  • [合標準] 旁邊牆壁2米高內無凸出物件
  • [不合標準] 踏板與牆壁顏色對比鮮明
扶手

位置 : 位於梯級和斜道的兩邊
位於梯級和斜道的兩邊
描述 :
管狀金屬扶手,高度適中,直徑40毫米,頂底兩端有平行地面延伸設計,有方向箭咀和觸覺點字資料標誌。
設施標準
  • [合標準] 安裝堅固,可以支持身體重量。
  • [合標準] 離牆壁30至50亳米
  • [合標準] 管狀或扁條狀,方便手握。
  • [合標準] 直徑闊32至50毫米
  • [合標準] 底頂兩端需平行地面,長度最少0.3米。
  • [合標準] 高度為0.85米至0.95米之間
  • [合標準] 底頂兩端有方向及樓層顯示的觸覺點字或凸字資料標誌
  • [不合標準] 與牆壁顏色對比鮮明
詢問處 /服務櫃台

位置 : 位於建筑物內地面層
描述 :
3號辦事窗口,無低櫃台服務輪椅人士,無聽覺輔助系統,有觸覺引路帶引至窗口前,基於法例所限,不可影相。
設施標準
  • [合標準] 位置容易辨認及找到
  • [不合標準] 有櫃台服務輪椅人士
  • [不合標準] 服務輪椅人士的櫃台有0.75米闊、0.75米高。
  • [不合標準] 櫃台下有放置腳部的空間,深度起碼0.4米,高度0.68米以上。
  • [不合標準] 最少要有一台服務櫃台裝置聽覺輔助系統
觸覺引路設施

位置 : 建築物入口內
描述 :
黑色觸覺引路帶,由建築物入口伸延至服務窗口前。司法機關不可拍照,故無法提供相片。
設施標準
  • [合標準] 至大門口
  • [不合標準] 至升降機
  • [不合標準] 至暢通易達廁所
  • [不合標準] 至詢問處/服務櫃台
  • [不合標準] 至觸覺點字及凸字地圖
  • [不合標準] 至上落樓梯/行人自動電梯
觸覺引路設施

位置 : 位於加士居道入口梯級頂端
位於加士居道入口梯級頂端
描述 :
是由本會跟進後,於2021年3月鋪設的,黑色觸覺引路帶,由梯級頂端伸延至建築物入口前斜道的底部。
設施標準
  • [合標準] 至大門口
  • [合標準] 至詢問處/服務櫃台
  • [合標準] 至上落樓梯/行人自動電梯
  • [不合標準] 至升降機
  • [不合標準] 至暢通易達廁所
  • [不合標準] 至觸覺點字及凸字地圖
斜道

位置 : 建築物出入口前的側邊
建築物出入口前的側邊
描述 :
斜道不長,斜度不高,兩邊有扶手,底頂有觸覺警告帶;經本會跟進後,於2021年3月於斜道底部鋪設觸覺引路帶連接至前門出入口梯級頂部。
設施標準
  • [合標準] 闊1.05米以上
  • [合標準] 斜度不超過1:12
  • [合標準] 頂部及底部均有1.5米乘1.5米的平面
  • [合標準] 兩旁須安裝扶手
  • [合標準] 頂底兩端設有觸覺警告帶
  • [合標準] 旁邊牆壁2米高內無凸出物件
  • [不合標準] 牆壁與地板有明顯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