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格: - 障殘人士洗手間是使障殘人士在無須別人幫助情況下,可以盡量正常地使用廁所廁格的設施。廁格的空間必須足以讓輪椅使用者可以轉動輪椅,並移至可以從正面、側面或對角線坐上廁板,或從廁板坐回輪椅中。
廁格的數目 - 公共建築物每一層樓面最少有一個廁格提供障殘人士使用,如該樓層超過20個廁格,則需最少兩個廁格,如此類推。
廁格的地點 - 廁格設於內有其他廁格的室內的話,則須能經由直接在廁格前面不少於1.5米乘以1.5米的空位抵達,以供輪椅操作,或讓輪椅無須轉彎而可直接抵達廁格。
廁格設計 - 為障殘人士而設的廁格,面積不得少於1.5米乘以1.75米。
- 廁格的門上不得裝上錢幣箱。
- 任何門栓都須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從外面開關。
- 廁格內須有不少於2條扶手。扶手的外直徑不得少於32毫米或多於40毫米,且須安裝於牆上,留下離牆不少於30毫米的掌握空間。
- 廁格內須設有洗手盆,洗手盆的頂邊不得高於造好的地板750毫米。盆底至造好地板之間,應有550毫米的淨空間。
- 廁格門內外須各有1條扶手,且須安裝於廁格門板朝內外各一面,留下離門板不少於30毫米的掌握空間。
- 廁格的闊邊鄰近水廁處應裝上一道摺合扶手。扶手的高度,須為從牆壁上打開及放下的時候距造好的地板725毫米至750毫米。扶手、摺合扶手與洗手盆須可承受150公斤的淨力負重。
- 廁格內須有一水廁。水廁的高度,量至廁位頂部計,應不少於450毫米,亦不多於475毫米。水廁應有例如座蓋的背靠。廁位不得由彈簧開動。
- 沖水掣應沿廁格的闊邊而設的,高度應在造好的地板之上600毫米至1050毫米之間,可用手操作,亦可自動。手動掣應能單手操作,毋須緊握或把手腕挾捏或扭動。所需力量須不得超過22牛頓。
- 廁格內必須設緊急叫喚鐘。須用防水按鈕以啟動該叫喚鐘。緊急叫喚鐘的按鈕應在廁所內容易觸及,並且其位置應在造好地板水平上600毫米。叫喚訊息的傳達方法,須為廁所外的叫喚鐘響或管理員室內電鈴發出響聲。叫喚鐘的按鈕旁邊應貼上一份以中英文書寫的「緊急叫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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